党委组织部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要求,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工作。拟定学院党建和组织工作计划,经学院党委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召开的有关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学院党委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决议。
3.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学院党委的决议和实施学院组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并适时进行总结、交流。
4.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学院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
5.督促和指导学院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和监督各基层党组织日常建设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好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6.坚持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研究。
7.负责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并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
8.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
9.负责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基层组织按照规范发展党员,负责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10.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
11.负责学院党校日常工作,开展党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的相关培训。
12.负责党员统计、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和日常维护。
13.负责全院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14.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5.负责组织工作材料归档工作及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
16.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