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经学院舆情系统项目征集公告

作者:赵老师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10

一、 项目名称

黑龙江财经学院舆情系统采购项目

二、 项目需求

(一)整体要求

日常监测,提前预警:对互联网涉黑龙江财经学院内容进行全天候7×24小时日常监测,包含直播、视频及社群中敏感字词图,并建立符合学校需求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服务云平台。通过舆情监测系统能够针对互联网涉及学校相关舆情做到全网监测、实时预警。

重点时期,智能预警:在一些重要和特殊的时间节点,如招生、毕业、考试、职称评定、重要时段等,能进行精确的重点监测,在事件发生前提前做好预判,争取舆论反应所需的时间;

特殊时期,数据报告:提供7*24小时值班告警服务,保证热点敏感信息不遗漏,针对具体舆情事件可以阶段性统计研判数据,针对不同时间段出舆情分析报告。

(二)具体诉求:

1.监测范围(全网监测):传统网络媒体包含并不限于新闻、论坛、贴吧、平媒、博客、视频、图片、搜索引擎、知道、问答、知乎、网站、文库、电商、电子报等;新媒体包含并不限于微博、微信、视频号、小红书、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如抖音、火山、快手、西瓜视频、bilibili、AcFun、秒拍、美拍、梨视频、腾讯微视等)。

2.应用服务平台: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分类研判、舆情报告。

3.预警推送平台:敏感舆情自动预警推送,包括消息提醒微信、客户端等方式。

4.专题监测:提供专题事件监测与协同服务。若发生突发或重大舆情事件,根据学校要求启动专项监测并根据具体需求编写舆情专报,专报内容包括曝光量趋势、资源类型统计、高媒体曝光TOP10、正负信息累计、热词TOP100、事件讨论热点传播及应对建议等。

5.人工服务:提供专属舆情监测系统的培训使用及日常辅助监测服务。

6.全平台内容监测服务:监测语句表述、错字,常见规范词描述错误提示。

三、 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征集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行贿查询有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与高校有合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价方式

以人民币方式报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以邮件形式报名。

邮箱:hufezichanchu@hfu.edu.cn(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标题:****公司报名黑龙江财经学院舆情系统采购项目,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请报名公司认真填写附件1:黑龙江财经学院征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

(二)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24日16:00请关注邮箱报名成功邮件。

(三)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230号黑龙江财经学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老师:0451-85911010

 附件:黑龙江财经学院项目征集报名表(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