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5〕43号)和《黑龙江财经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经过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评选出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324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4日--10月21日。
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利用书面形式或电话进行反映。
地点:尚德楼325办公室
电话:0451-85911836
特此公示。
黑龙江财经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